我的三大致命傷

  我有三大致命傷,或是說重大且明顯的缺點。
  第一是我沙啞低沉的聲音,本來還不覺得有什麼「不如人之處」,直到小學四年級的音樂課,在老師考試的要求下,同學們依序到教室前方獨唱。
  那一唱,就突顯出我的破鑼嗓子。
  那實在是刻骨銘心的一刻!
  從我喉嚨發出了第一聲,到結束的最後一聲,全班同學幾乎是爆笑聲不斷。
  甚至四十多年之後,幾個月前小學同學會,許多同學還清楚記得那件陳年舊事。
  從那一天開始,一直到今天,我都恨透了唱歌。
  也因此,除非是推不掉的應酬,我從來不去KTV。
  即使去KTV,我也盡一切可能當一個單純的聽眾。
  不幸的是,往往你越推說唱不好,大家就越鼓勵你唱一首。
  偶爾拗不過眾人的鼓噪,或是酒酣耳熱之際,我腦袋糊塗了,以為會出現什麼奇跡,於是放膽拿起麥克風,隨著樂音扯開喉嚨……
  眾人接下來的反應通常如相片一!!!!

相片一:你唱什麼啊?
  再之後,大家便清楚我講的是真話,不是客氣。
  聽過我的歌聲仍有勇氣高喊「再來一首」者,不是我血海深仇的敵人,便是我生死與共的兄弟。
  我很滿意自己的一切,絕少羨慕別人,不過「悅耳的聲音」是個例外。
  沒有我這種經驗的人肯定不清楚,大庭廣眾之下獨唱是多麼令人畏懼的一件事,擁有一幅好歌喉又是多麼令人羨慕的一件事!
  每當在電視螢幕中瞧見某人抱著吉他自彈自唱,聽他那柔美迷人的歌聲、瞧他那陶醉自信的表情……,讓我看得萬分羨慕和懊惱。
  為什麼老天爺不能賜給我一副好嗓子呢?
  聲音的致命傷是天生的,可以怪老天爺。
  下一個致命傷就對不起了,是後天的,怪不得任何人。
  我的第二個致命傷是字跡極其難看。
  除了難看,還不容易看懂。
  例如讀官校時,有一年參加南區大專院校辯論比賽,我代表學校擔任大會裁判,報到時在「報到單」上簽下大名,幾天後大會再依據簽名發送「裁判聘書」。
  當時我的簽名大約如下:
   

  猜猜看,後來列在裁判聘書上的名字是什麼?
  董德輝!
  從那之後,「董德輝」就成了辯論社學長學弟取笑我的別號。
  絕不客氣,我的字寫得非常爛,而且還沒有一個固定的形式。
  即使最常碰到的簽名也一樣。
  有時需要連續簽名,好比說一份合約中有四、五個地方需要簽名,寫著寫著我就會寫出不同的筆跡。
  有的時候寫得我自己都會生起氣來!
  對於這項致命傷,我曾經深刻自我檢討,也針對簽名練了又練,然而自己的耐性不好,寫字多半是「急不可耐」地想要「一筆寫完」。
  好比說前述簽名,以及下面這句話:
   

  看得出這些字的共通毛病在哪兒嗎?
  就是「一筆」想要把它寫完。
  為什麼我不能像刻鋼板,一橫一豎地慢慢寫呢?
  對不起,我是急性子,就是沒辦法。
  講一段往事你會明白。
  想當年讀官校一年級,有一次被四年級的學長罰寫「報告學長」三百遍。
  之所以被罰,因為和那位學長講話時,我老是忘了先講這句話。
  例如學長問:「你幾歲?」
  我必須回答:「報告學長,十八。」
  學長問:「你餓不餓?」
  我必須回答:「報告學長,餓。」
  管他學長問什麼,我答什麼,每次開頭的前四個字必須是「報告學長」。
  在他漫長的罵人與我爭辯的過程中,我答話的次數可能超過二、三十次;有時候講急了,總難免遺漏一、兩次。
  第一次犯錯,他警告我。
  第二次再犯,他就罰我抄寫三百遍的「報告學長」。
  第二天,當我把罰寫的字條交給學長,他不可置信地前看看、後看看,竟狠狠地罰我再抄寫五百遍!
  這一次他還特別要求,我寫的每一個字的筆劃都要分開。
  結果呢?
  我很努力,也試圖「一筆一筆」寫,可是寫不了幾個字就故態復萌。甚至後來那位學長威脅以「抗命罪」重辦我,我還是無法完成他交辦的工作。
  不是我在消極抗命。
  那位學長當時擔任「學習總隊實習處長」,我是才進校的新生,兩個人的地位是天差地別之遠,我哪有膽子跟他消極抗命?
  對不起,我的確很想一筆一筆寫,可惜就是沒辦法。
  特別是急的時候,我字跡潦草的毛病更加明顯,往往事後連我自己都看不懂當初寫的是什麼。
  也因為如此,每當要填寫重要資料,我不是打字就是找人代筆,否則誰能擔保「董德輝事件」不會再度發生?

  我的第三個致命傷是「拚勁不足」。
  不管什麼目標、內心多麼嚮往,一旦事情變得複雜,我必定主動放棄。
  至於「複雜」的定義,簡單地說就是讓我「心煩」。
  特別是人情世故方面的因素。
  我討厭跟別人「勾心鬥角」、「你算我計」。
  這種個性表現在許多方面。
  例如應付不喜歡的朋友,我的方法就是選擇「離開」。
  此外我不精於,也從未熱衷於下棋或打牌,因為那要和對手「鬥智」。
  還有像是玩拼圖、打電玩,我感覺那無異於自尋煩惱。
  不是自尋煩惱嗎?
  把一張原本好好的圖拆散,再一張一張拼回去?
  十指東按西按,按得關節發痠,其目的只是和電腦工程師設計的「遊戲規則」纏鬥?
  人生已經夠煩了,何苦再自尋煩惱?
  除非吃不飽、穿不暖,有什麼東西值得我們拚死拚活去爭取?
  拚勁不足可能是我人生最嚴重的致命傷。

  這些致命傷對我可曾造成什麼傷害?
  嗓子不好,讓我錯失某些工作機會。
  例如退休頭幾年,有位朋友問我願不願意到電台主持節目,我因音質不好而婉謝。
  至於字跡潦草,肯定會影響我寫情書、追女朋友的說服力,另外也必然會影響我的考試成績。
  特別是需要長篇大論的申論題、作文,哪個閱卷老師有耐性慢慢「研究」我寫的是什麼?
  別以為我誇大其辭。
  讀官校時,有一年參加全國軍事院校「政治大考」。
  當年政治大考對軍事院校的重要性,可能比得上高中生的大專聯考。
  政治大考之前一個多月,全校暫停正常的教學上課,所有同學集中在大禮堂進行「總複習」。考試當日除了同學之間的「團結合作」,負責監考的隊職官也會暗中相助。
  為了發揮集體作戰的革命精神,我和三位同學編成一組。由於同學Y擅長背誦「條文」,我會「吹牛」,因而作答時先由Y說出簡短的「條文」,再由我「吹牛」後面的說明。
  相信嗎,考得全校前三名的同學就是和我協同作戰的三位,他們分別得到九十八、九十七、九十五高分,並各領取一千、八百,以及五百元獎金!
  至於我呢?
  完全一樣的答案,卻只得到六十多分。
  第三個致命傷──拚勁不足,那更是不用說了。
  某位和我熟識的朋友曾經批評道:假如你更努力一點,成就絕不只於如此。
  不必他挑明講,我早已心知肚明。
  可惜,這是個性。
  講到這,好像在聽我抱怨人生,是嗎?
  錯了!
  下面這段才是本文重點:

  雖然我有三個致命傷,然而每一個都帶給我另外一個機會。
  所謂「上帝關了一扇門,定會為你開一扇窗」,就是這個意思。
  好比說歌聲不好,所以我不會把生命消耗在KTV。
  如今KTV如此流行,我甚至在錢櫃工作了幾年,假如擁有一副好歌喉,能夠想像我可能在KTV如何地留連忘返嗎?
  生命的總時數是固定的,你做了A就必須放棄B。
  看到歌喉好的朋友是如何嚮往唱歌、如何試圖找機會和朋友於KTV相聚,我忽然發現從「專心工作」的角度看破鑼嗓子,不正是我的優點?
  另外,字跡潦草逼得我必須學打字,促使我如今打字如飛,進而帶我跨入寫作領域。
  至於「拚勁不足」,從另一個角度看不也是「知足常樂」?
  我認識不算少、拚勁強的朋友,他們在生意方面固然有所成就,然而日子過得並不快樂。
  最起碼在我眼裡,他們心裡的煩惱事比我多了許多。
  凡事都有好幾面。
  如果某一件事你躲不開、避不過,盡可能往好的一面去看,也盡可能朝好的一面努力!